近期,上海交管部门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市交通委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明确给出实施时间表,引爆了整个物流行业。看来,物流人热议了几年的“罗宾逊”模式越来越快地向我们走来,她神秘的面纱就要揭开。 谁能当无车承运人? 综合之前各类专家和行业资深人士的观点,以下几类企业有可能成为“无车承运人”试点:互联网物流平台、信息部、货代、物流园区、大型3PL公司、重卡车企、物联网定位公司等。但谁会有幸被认定为无车承运人,并享受到政策红利?究竟会花落谁家?寻根溯源,我们看政策: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一文中明确,无车承运人是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任务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无车承运人依托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搭建物流信息平台,通过管理和组织模式的创新,集约整合和科学调度车辆、站场、货源等零散物流资源,能够有效提升运输组织效率,优化物流市场格局,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推动货运物流行业转型升级。 据此,可以把车企和物联网定位的一些公司排除掉,因为他们只是“无车承运人”技术提供者,不是“运输合同的经营者”。他们只是无车承运人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 上海交管部门的要求更明确: 本市从事无车承运业务模式的相关企业要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参加试点: (一)具有较强的货源组织能力与货运车辆整合能力,运输经营组织化、集约化程度较高。 (二)具备较为完善的互联网物流信息平台和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一是能够对实际承运人的经营资质、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以及驾驶员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进行审核把关;二是能够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对交易、运输、结算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透明化动态管理。 (三)具备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能够实施对实际承运人在运输生产安全、服务质量、诚信考核、事故赔付能力等方面的管理。 (四)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不承运危险货物(符合豁免要求的除外),不委托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相关经营资质的企业、车辆与驾驶员执行运输任务。 (五)具备较强的赔付能力,与实际承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建立相应的赔付机制,能够承担全程运输风险。 以上几点能看出罗宾逊独步天下的几大要点的影子,又有中国物流环境的特色。(一)、(二)点是对试点企业硬件的要求,作为无车承运人,必须要有承运能力,并且承运能力还是高效的;(三)、(四)、(五)点是对软件的要求,企业要保证承运能力能带来安全、公平、诚信的保障,不能给社会添乱。 有人说无车承运人解决公平问题。因为很多货代、信息部、物流平台做了无车承运人的业务,却开不出发票,所以要给“名分”,要给“地位”,要公平。 有人说无车承运人解决效率问题。因为实际物流业务中存在层层转包,层层“盘剥”造成货主的运货成本更高,而车主的运输利润更低。加之,大量的熟人交易或者中介模式,货与车匹配效率不高。 当然,无车承运人对物流发展的推动,是以上几点兼之,不可偏缺。 相比剩下的几类公司,对照政府的引导政策和社会各界的共识,笔者认为最具无车承运人优势的就是当下的互联网物流交易平台,国内类似的公司有很多。 为什么是互联网物流交易平台? 首先是“无车”。作为物流交易平台,势必要开展物流业务;限于法规,又没有“名分”,开不出发票,所谓“公平”问题。相关政策制约了交易平台进一步的发展,平台对政策的呼声最高。 其次是“承运” 。承运能力的关键是货源组织能力、车源整合能力。特别是货源组织能力,对于平台型物流企业,得货源者得天下,“无车承运人”的市场定位、盈利模式使得集货能力的重要性凸显。 再次是安全保障。作为一个物流互联网平台,线上的交易展现线下的业务场景,首要保证的是安全:支付的安全,运输的安全、诚信保障体系等。 然后是风控能力。因为轻资产、线上交易,政策对赔付机制做了特别的强调。运力通与中国人保合作,对于压车、放空车、变更收货地址等都做了赔付机制。一旦发生货损,平台的保险机制则发挥作用,为货主和司机双方降低损失,提高司机的抗风险能力,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司机收入水平。 最后是模式先进。无论商业模式还是盈利模式,相比其他物流企业,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有优越性。和罗宾逊一样,国内物流交易平台企业的盈利模式大多也是物流差价/交易佣金和增值服务的方式。在互联网技术日益发展的支持下,这样的模式有助于推进物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行业“降本增效”,提升综合运输服务品质,打造创新创业平台,支撑经济社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