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在全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交通扶贫开发工作推进会上,交通运输部发布《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交通建设扶贫规划纲要(2011—2020年)》,并与19个省(区、市)就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和11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交通建设扶贫专项规划、推进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交通运输发展签署了共建协议。
国家对于交通扶贫的投资支持力度空前,将有5100多亿元车购税用于“十二五”期的“交通扶贫”,而到2020年,国家高速公路网将通达集中连片特困地区。
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仍有5.6万多个建制村未通水泥路
11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涉及19个省区市的505个县,致贫因素不尽相同,但对内对外交通不便是所有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共性瓶颈制约和突出矛盾。
据介绍,到2010年底,11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仍有419个乡镇、5.6万多个建制村未通沥青(水泥)路,分别占全国未通沥青(水泥)路乡镇、建制村总数的30.5%和45%;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还有超一半的乡镇没有等级客运站,仅有不足19%的建制村设有汽车站,建制村客运班车通达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约23个百分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普通国道、省道中二级及以上公路比例分别为60.9%、44.1%,比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低15.9和20个百分点,技术等级和路面等级整体偏低,“断头路”、“卡脖子路”比较集中,是全国交通发展的“短板”。
近50%公路建设车购税资金将投入交通扶贫
推动交通运输发展,需要政策措施予以保障,其中资金投入是最重要的保障。然而,这恰恰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自己最难以保障的。
“国家对于交通扶贫的投资支持力度不但是空前的,而且也尽了最大努力。”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表示,考虑到普通公路建设成本大幅提高、地方融资平台取消、地方配套困难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了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普通国省道改造的补助标准。“十二五”计划用于11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3个实施特殊政策地区交通建设的车购税总额达到5100多亿元,占“十二五”公路建设车购税资金的近50%,占车购税增量资金的76%。
贫困地区的交通发展也需要部省合力,很多省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都明确要加大对交通的投入力度,统筹各类资金向交通建设倾斜,并在税收、土地、信贷、审批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交通建设的支持。
“十二五”将建1万多公里高速路、近3万公里国省干线
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司长孙国庆介绍,根据《规划纲要》,扶贫重点任务包括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运输服务能力和水平两个方面,力争到2020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国家高速公路基本建成,具备条件的县城通二级及以上公路,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通班车,基本建立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城乡客货运输服务效率明显改善。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十二五”期间,以国家高速公路为建设重点,打通重要通道的断头路和瓶颈路段,建设规模约1.07万公里。加强通县二级公路建设,加强各片区内部及其与周边区域联系的干线公路建设,建设规模约2.9万公里。分别建设通乡镇、通建制村沥青(水泥)路1.07万公里和22.2万公里,解决419个乡镇、39164个建制村的通畅问题,建设一批对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的县际出口路、旅游路、资源开发路,建设规模为1.7万公里。水运方面,改善或新增航道3633公里,新增121个码头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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